发布时间:2022-04-01 10:18:02 来源: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金沙湖畔(一、二期)施工 地下室环氧地坪 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金沙湖畔(一、二期)施工 地下室环氧地坪 标段已由温江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川投资备【2017-510115-70-03-178989】第FGQB-118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蜀府容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蜀府容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四川省第六建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温江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温发改招标【2017】第6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业主:四川蜀府容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2 建设地点:成都市温江区永宁镇城武社区一组、新庄社区十一组、开元社区一组金沙湖畔项目。
2.3 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约395814.97平方米,地上计容建筑面积约269599.34平方米(包含商业建筑面积约为5096.75平方米),地上不计容面积约为5993.05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约为120222.58平方米。本次金沙湖畔(一、二期)地下室环氧地坪标段招标范围包含地下室地面漆、有色乳胶漆柱面、踢脚线、环氧树脂标线漆的柱面文字、导向标记、楼层标示(墙柱面分区 信息)工程装饰装修,装修面积约108743平方米。
2.4 计划工期:90个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地下室环氧地坪标段的全部施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示的全部内容)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须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3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4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5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
3.1.6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7财务要求:
近3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无亏损。
3.1.8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近年(2019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2019年1月1日至今的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本标段控制价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4月02日起,在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www.cdggzy.com)(以下简称“电子交易云平台”)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得“拟投标项目回执”。
4.2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4月24日10时00分,招标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以及已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www.cdggzy.com),录入相关人员姓名、电话等基本信息。投标人未按时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错过开标解密时间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5.2 投标人应在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在线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不见面开标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现场递交光盘等形式的投标文件,不接受投标人现场解密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网址:http://ggzyjy.sc.gov.cn、www.cdggzy.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蜀府容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四川省第六建筑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静平路780号5楼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28-86531617
传 真:028-86531617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29号沙河二期7栋28楼
联 系 人:程女士
电 话:028-86618391
传 真:028-86618391